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调节作用,是通过竞争性价格来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在需求一定的情况下,资源稀缺程度高,价格就高;反之,则价格低。土地这种资源,对于特定的使用功能,稀缺性是不同的。具体看,土地的不同区位,价格应该有所不同。这里还有需求差异的因素。需求不足,意味着稀缺程度低。从目前掌握的信息看,地票交易不分土地的区位,一定面积的土地,例如1亩,价格是相同的。地票价格就看不出资源的稀缺性。实际上,地票出售,就成了使用土地的“门槛”出售。土地的需求者在地票交易中支付了这个门槛费用,必然在实际获得地块时考虑这个费用,即他会把这个费用算作总费用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这个门槛,他也会在实际的地块交易中考虑总的费用,核算没有不同。所以,重庆这个做法,实际上把一次交易分拆成了两次,增加了交易成本。
市场发达国家也有土地市场,但那里没有地票制度,不能认为那里就没有市场经济。相反,那里的交易节约了交易成本。
有重庆的朋友讲,在特定的时间,不同地块的地票价格相同,有利于偏远地区的集体建设用地获得“平等”的收入,体现了社会“公正”。这个理由其实讲不通。我们当然要讲平等,但平等不能建立在扭曲市场基础上。平等问题,如果是个公共领域的问题,要通过别的办法解决,例如,通过国民收入的第二次分配来解决。政府有了税收,可以通过转移支付帮助偏远地区的人民。
总之,一码归一码最好。先要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率。政府有了税收以后,再去解决公共问题。这种办法,实际上涉及到了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的支持,就需要别的规则来支配决策,例如,要发挥民主制度的作用,具体说,要讲预算民主,不能少数人擅自决策。这个时候,就不要市场。不能让市场去解决公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