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日前,城市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发文称,当前住房体系存在房屋产品供应结构性问题。比如,住房供应产品结构性缺失,中低价房屋有效供给不足。
现行住房供应体系只包含商品房和保障房,保障房保障居住,商品房满足居住和投资需求。当房地产市场平稳,两类住房足以涵盖全社会各类群体。而在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过快,房价超出社会购房平均支付能力时,中低收入甚至中上收入群体都无力购买商品房。显然两类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无法涵盖全部社会群体。2014年住房建设部虽然在6个城市部署开展了“共有产权房”的试点,但除住房名称不科学外,各地仍偏于按保障房产品试验,既未正式纳入住房供应体系,也未广泛推出。中低价房屋产品供给不足,使中低收入甚至中上收入群体处于保障性住房“买不着”、商品房“买不起”的尴尬境地。
房屋产品供应缺乏价格和产权梯度序列,商品房居住与投资的组合关系单一,房地产市场难以调控。
在以商品房和保障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中,市场中缺乏在价格和产权上平缓过渡、梯度衔接的中间房屋产品。由于商品房居住功能和资产价值组合关系固化,对房价较高的市场进行调控时,如果仅为满足社会居住需求,调控就必然会干预、抑制商品房价格,损害房地产资产价值,妨碍市场机制的发挥,打击房地产经济;如果只顾商品房市场价格,又只能满足高收入人群的需求,造成社会其他群体购房困难,引发社会问题。
现存房屋类型众多,但未纳入住房供应体系,游离于市场之外,造成管理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