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共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马勇在担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决定返还578.85万元土地出让金,在担任中共益阳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60万元被用于支付企业欠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7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马勇利用担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益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李万新(另案处理)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马勇犯数罪,应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由于这一案件有关证据较多、案情重大,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