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日前,“乡村七问”深度讨论会在郑州图书馆展开,城市化委员会社会建设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教授于建嵘就农村土地问题表示,农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权利的缺失,如果农民不能在资产问题上作主,土地不能成为他们真正的财富,就是最大的不公。
乡村的凋零在于权利的缺失
这几年很多人写了回乡日记,反映了中国农村凋零、留守儿童等等问题,归根结底都在于人财物等资源不能互相流通。一个农民进入城市,有很多制度性的约束,又卖不掉身后的土地;而城里的人不能在农村买房买地,也无法在农村生活。因此建立城乡人财物的流动机制,才能最后扫除农村问题。
城乡的二元结构,主要是城市和农村的隔离,包含了户籍制度、农民土地所有权、城乡资源的流通等问题。从梁漱溟、晏阳初开始,一百多年来,知识分子都在讲中国乡村的凋零,农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权利的缺失。而台湾有两个核心权利:一是经济财产权利,决定乡村人该怎么生活;二是政治权利,让农民能够在政治上发出声音。因此,土地必须确权,归农民所有,以进行买卖交易,同时允许城里的资金、人才进入。自古以来农民以种粮食为生,于他们而言,土地是最大的权利,如果农民不能在资产问题上作主,土地不能成为他们真正的财富,就是最大的不公。
文化人的流失造成乡土文化流失
很多人认为现代化破坏了农村的乡土文化,而电视、网络的发展,让城市的文化具有侵略性。现代化过程的确是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冲突过程,我们既要以包容的心态看待变化,也要有保护文明的意识,更不能毁坏历史文明。台湾保留了中国很多优秀的文化传统,他们在农村保护上拥有值得借鉴的经验。
通过三省三十多个村的调查我们发现,中国农村乡土文化的流失既有物质利益成因,也有文化人的流失。农村现代化过程是无法避免的,关键需要解决人才的双流向问题。我们都知道南北方文化有差距:南方的文明是厅堂文明,打开门就可以落座。北方文明是院落文明,不允许随便进出,所以南方强调宗祠的力量,祠堂保存更完整。河南(特别是洛阳地区)有一种基督教文明,但这种传统文明却消失在家族中。因此要允许知识分子回到农村,为家乡建设出力。毕竟,发现美丽的乡村容易,建设“美丽乡村”很难。保护农村的乡土文化,也需要公共的资金投入。这样,希望的田野才会越来越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