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要求,实施城乡建设融合、产业融合和工农融合等“三大融合”,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把壮大县域经济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增强县域经济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一是推进建设融合。对县域内空间布局统一规划,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设置,尽快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继续推进乡镇合并,优化乡镇布局。有条件的地方要以中心村为载体,兼并邻近村,撤并弱小村,改造空心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小城镇为骨干、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逐步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
二是推进产业融合。调整城乡产业布局,推进城市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农村扩散,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全面发展。
三是推进工农融合。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平就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城市落户门槛,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山东省委提出,要统筹县域发展总体规划,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一体化,促进城乡市场统一开放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市化TSR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