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日前,城市化委员会委员、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胡星斗向全国人大递交了一份《对歧视性、多轨制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修改的建议》。胡星斗认为,中国实行的是“分等级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主要问题是把公民分成三六九等,不同的人享受不同的社保制度。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胡星斗表示,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分4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官员、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优越的财政拨款的养老、公费医疗甚至公费疗养;第二等级是一般城市职工,企业和个人各交一部分保险费用,个人账户加社会统筹;第三等级是城市无固定工作的居民,购买商业保险;第四等级是农村人口,参加低层次的农村养老与合作医疗。第一等级的官员们按照行政级别享受特别的社会保障,不论是否在职,高福利的待遇一直到死亡——高干离职后,秘书、警卫、司机、专车、住房及医疗待遇一律不变;有研究数据说,离退休高干长年占据宾馆式的高干病房、干部疗养院,占用了全国财政卫生支出的80%以上。第四等级的农民、农民工则只享有最差的社会保障,甚至没有,据研究数据,从1991年到2000年,中央拨给农村合作医疗的经费仅为每年500万元,地方政府再配套500万元,全国农民分摊下来,平均每人每年大概是1分钱。胡星斗说,目前在中国农村开展的“新农合”虽是一大进步,但其保障层次过低。中国卫生的公平性在世界19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在倒数第4位。
在改革开放之前,这种等级制度还只在干部中实行,现在推广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于是有了局级公司、师级歌星、厅级方丈、副部级院士等等。除了一些民营企业外,凡是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甚至道观佛寺等一切社会组织,都被划定了相应的等级,一切官员也都分成县管干部、市管干部、省管干部等等。同级干部都有严格的座次顺序,不同级干部更有不可逾越的排名及待遇,胡星斗指出。
反观其他国家,虽然针对不同国民的不同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有差别,但绝没有中国特色的等级、国民被不同的保障制度所分割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没有中国特色的官员特权保障制度。胡星斗举例称,在北欧等国及新加坡,不管是高官、公务员还是普通的市民、农民,公民同一种制度,同样的缴费方式。
胡星斗表示,现在中国的社保制度其实借鉴了许多国家的模式,比如说新加坡公积金的方式,澳大利亚的企业年金方式,目前中国是个人账户加社会统筹,向做实个人账户方向努力,主要是借鉴拉美模式的优点,然而社保现状仍然比较严峻,农村有一部分群体看不起病,西部地区较为突出,因病致贫返贫、社保基金被挪用等现象屡有发生,因此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全民共享社保基金,不管是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不管是在国家机关还是在企业单位工作。“当然,统一中会有多样性,比如养老制度由基本养老、补充养老、补贴养老等构成,基本养老取决于工作年限、年龄、职位等,大家差别不大,补充养老取决于企业或个人的多缴多付,补贴养老根据优抚政策、特殊养老政策支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