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5%、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55%;设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县城达到90%以上……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省将突出房地产去库存、城乡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等任务,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全省城镇化率增长1.5个百分点左右
完成《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成果的报批,督促完成17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多规合一”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及全省设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设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5%、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55%。设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县城达到90%以上。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86%以上,力争达到88%。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完成全省新增公共租赁住房4.6205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3.0716万户,基本建成5.76万套(户),棚户区改造货币化补偿安置率力争提高到50%以上。完成精准扶贫脱贫农村危房改造14万户。
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93%,新增归集额180亿元,缴存余额达到750亿元;新增个贷发放额165亿元,个贷余额达到510亿元,个贷率达到65%,结余资金减少15%。全省城镇化率增长1.5个百分点左右。
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解决库存问题
促进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进一步稳固。去年5月份,省上出台了25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省房地产投资和销售企稳回升,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总量不大,但在建施工面积大,部分市州库存问题严重,已经超过了合理区间。
各市州政府要会同相关部门摸清房地产库存底数,因地制宜、因量施策、分类指导、一地一策。要完善支持政策,充分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在消化房地产库存上,通过减免交易环节税费等促进无房到有房,小房换大房这些合理需求的释放;充分利用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引导居民自行选购存量住房;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让社会主体有意愿买房;引导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以需求和供给双向发力解决库存问题。
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发挥住房保障功能作用,鼓励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实现住有所居,扩大住房需求,支持住房消费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兰州天水两市纳入国家城市群名单中
强化城市工作的规划引领,促进城镇空间布局日趋完善。着力优化城市发展布局。中央提出要在中西部培育发展一批中心城市群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这对我省城市发展是极大的利好,我们要抓紧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衔接,把符合条件的兰州市、天水市纳入国家城市群名单中,并争取更多的城市能够进入国家培育和支持的范围。
树立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权威作用,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路网结构,营造更宜居、更宜业、更具吸引力的人居环境,使县城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继续深入推进全省17个县、30个建制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县镇好的经验与典型做法的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甘肃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确保三年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加大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
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对加速社会经济活动,促进空间分布形态演变,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人的基本需求、城市发展的方向、城市安全的基本保障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等研究入手,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完善修编城市道路交通、供水排水、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大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根据规划及时建立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库,以规划的时序来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顺序,切实改变项目建设的随意性。
在继续加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快研究城市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和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继续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加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
实现庆阳等革命老区率先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是省委精准扶贫脱贫战略部署(1+17方案)的重要内容,是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是否脱贫的否决性指标,事关精准扶贫成效。今年,庆阳、平凉、会宁革命老区要率先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加大特色小城镇创建力度。加大货币化补偿力度,加快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充分考虑棚改区域就医、学前教育、入学等需求,科学编制棚改规划,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坚持立足甘肃实际,推动创新发展,破解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资金筹集、土地使用、安置方式等难题,研究建立棚户区改造工作新模式。
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利用好政策性金融贷款资金,鼓励各地通过货币补偿、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加快推进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切实保障改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乡镇教师、医护人员,以及进城落户农民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