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其中24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17个省份公布了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促进了简政放权,提高了政府运作效率。
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是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
一年来,各地普遍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主要环节,对政府部门权力“大起底”。公布政府部门清单的,大都建立了较为详细的行政职权目录,有的地方还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确保权力行使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各地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部门行政职权全面削减。有的省级部门行政职权削减5000项左右,减幅达一半。同时,一些资质资格认证、行政收费等权力事项大幅削减。
不少地方着重对部门职责交叉问题深入摸排,有的仅省级部门就减少了十几项交叉事项,对确需多个部门参与管理的事项,也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分工职责。
在建立权责清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的同时,各地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这两类社会集中关注的职权事项,制定权力运行图,简化行政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同时把权力主体、权力依据、监督电话等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