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我省城镇化水平计划达到70%左右,城镇人口将超过3000万人。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我省的工作目标是,到2015年底要新增城镇人口400万人以上,省辖市人口规模基本达到100万人以上,县级市人口规模平均达到25万人,县城人口规模平均达到10万人。
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核心目的在于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这也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出更高要求,需要我省城镇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
将消除农民进城落户限制
《意见》提出改革户籍管理,消除城市户籍管理对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消除农民进城享受城镇公共服务的阻碍。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在社会保障方面,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相关专家解读说,这些配套的政策,可以从社保、就业、公共服务和落户方面为进城农民提供保障,“推进城镇化和农民进城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人来了还不够,必须让他们住得下、过得好、有活儿干! ”
住房也被视为最重要的民生保障之一,我省希望强化城镇住房保障,增加中小户型和低价住房供给。另外,在完善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同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
在辽宁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也将迎来一个好消息,他们将被纳入城镇住房公积金体系,并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意见》还提出,合理调整行政区划,适度合乡并镇、撤乡设镇、撤乡镇设街道、撤县设市(区)。
将推进百个中心镇建设
我省还将加快100个中心镇建设,城市和县城完成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城边村改造,并且在重点市县推进全域城镇化。
另外,对于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和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建设,我省将减免省级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城市规划区外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免收省级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