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住建部关于青海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函
时间:2016-01-15 12:34:04  来源:住建部网站 

青海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青海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海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年—202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青海湖风景名胜区面积为7577.84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4635.61平方公里。自规划批准之日起1年内,应完成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的标界立桩,建立健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

  二、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分类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水体、野生动植物、文物古迹等资源,特别要加强对青海湖自然水体、候鸟景观等重要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风景名胜区内严禁开山采石、滥伐林木、污染水体、损毁文物古迹等行为。要限期改造、搬迁或拆除影响景观环境的建筑设施,恢复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

  三、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抓紧编制报批详细规划。禁止超容量接纳游客,风景名胜区日合理游客容量控制在2万人次以内、日极限游客容量控制在6万人次以内。严格控制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数量、用地和建筑规模,接待床位总数控制在9600张以内。做好规划设计,做到建筑风格与景区环境相协调。要做好村镇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协调衔接,控制居住区规模,妥善处理农牧民生产生活与景区资源保护利用的关系,尽快完善环境卫生、污水处理、防灾减灾等保护性基础设施。加强景区旅游市场整治,合理规范景区农牧民有序从事旅游服务。

  四、《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省及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青海湖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我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29日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