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业转移人口由2014年底的978048人增至2015年底的1183046人,增加204998人;2014年底我市城镇化率为31%,2015年底城镇化率为38.4%,比上年增加了7.4个百分点。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新型城镇办了解到的消息。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我市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造“平安龙岩、发展龙岩”,稳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去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十项户籍制度改革举措,全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这十条新政包括,进一步放宽户籍准入人员界定、公民立户条件、公民投靠落户条件、县级以上先进个人落户条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落户等户口准入条件,特别是在省内首次出台准许承租人落户出租房屋的政策,以及将市级户籍审查权限全部下放至县级、将县级户籍审核权限部分下放至公安派出所等政策,大大扫除了农民“进城”的障碍。
据悉,我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虽取得较好成效,但仍有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解决,主要体现在,附加在户籍上的就业、住房、养老、教育、医疗、计生、保险、兵役、政治权利、福利待遇等利益难以剥离,阻碍了该项工作进展。“目前附着在户籍上的利益繁杂,涉及部门众多,缺乏协调配合,尚未形成改革合力。”市新型城镇办的同志介绍,接下来我市将针对这一难点进行协力攻坚,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进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一元化”改革,让农民转市民后在发展机会面前真正实现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