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5万多名农村低保对象,全部享受了和城区低保对象一样的保障标准。去年7月1日起,延庆开始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670元调整为710元。这标志着,北京市13个涉农区全部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延续多年的城乡低保二元化,在北京正式走向终点。
2005年以来,本市多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80元调整至710元,农村低保标准逐步接近城市低保标准。截至2014年12月,本市城乡低保群体共有8.57万户、14.3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7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55万人。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受城乡低保二元分化结构影响,本市社会救助制度在建立之初,存在着制度设计、标准设定等方面的城乡差异。近年来,按照城乡统筹等理念,本市将工作侧重点放在了农村,注重加大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缩小城乡差距。比如,从2011年到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80元调整至710元,年均增幅约8.14%;农村低保标准从月人均300元提高到710元,年均增幅约18.8%。仅用4年时间,农村低保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距,就缩小到了零。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介绍,统一城乡低保标准考虑了北京市经济发展和城乡统筹的实际情况。“一些农村地区的困难群体,他们与城市低保对象在生活上的支出差距并不大。”吕海燕解释。
另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等部委对规范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联合发布指导的意见,北京市近年也相继出台了对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的测算、调整办法。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公共交通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等因素。
“通过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民政部门可以直观地根据维持低收入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支出及适当的恩格尔系数,计算出城乡低保家庭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吕海燕介绍。
除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本市在全国率先实行与物价联动调整的低保标准制度,也更好地保障了低保人群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