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等11个部门联合评审,包括包头市在内的59个城市(镇)被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发改委积极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编制了《包头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并经自治区发改委推荐上报国家发改委。
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评审,包头市成功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方案的要求,包头市将于今年底前启动试点建设工作,到2017年,包头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到2020年,包头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率达到8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