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等11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发改规划[2015]2665号),濮阳市成功争取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也是我省继洛阳之后第二个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省辖市。
2015年6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的通知》(发改规划〔2015〕1129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完成了《濮阳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经审查通过后省发展改革委转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多次赴省、赴京对接汇报,经过努力争取,成功获批。
按照国家要求,第二批试点2015年底前启动,到2017年与第一批试点地区同步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濮阳市将以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加快扶贫开发,提升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和开放发展水平为重点,探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城镇化体制机制的创新途径和100万以下人口城市市民化的合理区间,在建立完善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和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方面试点改革,实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融合发展,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探索新路,推动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到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把濮阳市建设成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