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行延迟退休改革,应该及时出台相关配套举措,通过加大投入有效提高职工养老金领取水平。发展为了人民,改革也是为了人民,在谋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同时,必须改变养老保险“高投入、低产出”的现状,让群众真正获得实惠。
12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等机构在北京发布报告,建议延迟退休可分“两步走”: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至2045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龄同步达到65岁。(相关报道见A3版)
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我国“十三五”规划考虑的一个重要议题。今年10月份,人社部透露的信息显示,延迟退休方案已初步拟订完毕。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2016年的主要工作是征求意见、进一步讨论,要到2017年才能正式推出具体方案。社科院等机构提出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的建议时间表,与人社部尚未公布的改革方案有多高的重合度,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昨天发布的报告建议,应当是为明年开始的征求意见做铺垫,同时也拉开了社会讨论的序幕。
此次社科院等机构提出的建议,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至2045年男女退休年龄同时达到65岁。而这一建议内容引起的舆论反响也比较大。有网友提出,工作在一线的体力劳动者有能力干到65岁吗?还有人质疑,一刀切的退休年龄对中低收入的劳动者不公平,他们中很多人到了50岁左右,因为种种原因很难再就业,政策一旦调整,他们届时不仅无法拿到退休金,还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这无疑是双重打击。
我国目前的退休政策是上世纪50年代初期确定的,当时人口预期寿命不到50岁。目前我国平均预期寿命是75岁,延迟退休年龄是适应人口预期寿命增长的需要,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中国当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干部)或50岁(工人),横向对比其他国家,50岁也是全世界最早的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在制定具体执行政策时,则应该避免太过功利。延迟退休,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退休年龄问题。延迟退休被当作解决一揽子问题的重要筹码,其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经济人口总量,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适时开展延迟退休能达成的效果包括规避养老基金中长期风险、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为经济发展提供足够劳动力等。但是,有关部门在通过延迟退休解决很多现实问题的同时,也不能忘记,改革不能让百姓吃亏,有关延迟退休的政策必须兼顾群众的获得感,必须有可以由群众共享的改革成果。
我国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最突出的问题是,缴费水平高而养老金替代率偏低(替代率指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的领取水平与其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占工资收入的28%,有学者估算,以这样缴费至少应该达到80%以上的替代率,然而实际替代率却远低于这一水平。发展为了人民,改革也是为了人民,深化退休制度改革,在谋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同时,必须改变养老保险“高投入、低产出”的现状,让群众真正获得实惠。
为顺利推行延迟退休改革,应该及时出台相关配套举措,如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国家应通过加大投入有效提高职工养老金领取水平。有关部门为改革配套的“组合拳”打得有诚意,让群众实实在在有了获得感,那么,延迟退休改革的推行也将更为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