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日前发布通知称,为全面完成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各项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和后续监管工作,构建和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认真落实总局方案的要求,对2015年3月31日前使用登记的电梯,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通知要求,对建档的问题电梯,要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尽快完成整改,消除隐患。对截至11月30日还未完成整改的建档问题电梯,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提请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建议。对其中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予以封停;其他问题电梯也要督促使用维保单位或通报街道、乡镇政府等采取监护运行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通知强调,各地要继续做好挂牌督办电梯的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在地方政府领导协调下,推动有关部门解决大修、改造、更新的资金问题;发挥技术优势,按照政府要求和用户需要,积极开展安全评估等,做好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的技术支持,促进挂牌电梯尽快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电梯安全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以今年大会战为契机,系统总结大会战中好的经验,将其制度化,延续到以后常态工作中;对大会战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根源,研究对策,改进工作方法,构建长效机制。要继续做好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监管制度;要认真总结大会战隐患排查整治的经验和问题,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快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电梯应急处置能力;要继续加强部门合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完善电梯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要不断完善电梯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及定期发布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