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综函[2015]160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通知》(建标〔2013〕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建标函〔2015〕35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规定程序在市县自查、省级核查的基础上,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推荐了50个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和143个达标市县。
2015年9月下旬至11月上旬,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组成专家组实地对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开展了抽查验收,形成了全国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候选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中国残联维权部、全国老龄办事业发展部同意,现将全国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达标市县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10-58933319,010-58933056(传真)
电子邮箱:yusc@mail.cin.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附件1:全国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名单公示
附件2:全国创建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名单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内容见住建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