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稽综函[2015]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稽[2015]36号)要求,请你们对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5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一、动员部署和组织落实情况。包括制定本地区2015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稳定一个预期,深化三项工作,突出六个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任务提出哪些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和具体要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采用哪些形式进行宣传部署,调研督导检查情况等。
二、开展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情况。包括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规划实施、城市建设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住房公积金、村镇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造价实施等方面地市级主管部门自查和省级主管部门检查情况;发出整改(执法)文书、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及问责追究、曝光典型案例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情况。
三、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出台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制度、诚信体系建设、监督检查方式改进和创新、将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以查促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等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对本地区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采取的解决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等。
五、2016年工作思路。做好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思路、建议和措施等。
请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建设、规划、房管、住房公积金、市政及园林部门)填写《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5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请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稽查执法/工作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mohurd.gov.cn/jcbgs/index.html),并统计、汇总数据,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光盘一并报部稽查办。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 010-58933250,010-58934164(传真)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5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