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在京召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启动会。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强调,环评是环保参与国家经济运行决策的第一窗口,规划环评是推动绿色化转型的重要抓手。未来5年,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决胜时期,也是规划环评大有可为的关键时期。
不环评,无规划。环评应是规划的题中之义。但是很多时候,常识并不能总是成为常态。一方面,正像潘岳所指出的,目前很多地方的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城市规划和产业规划仍忙于粗放型地铺摊子、上项目,生态文明仍然停留在理念层面。另一方面,尽管早在2002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就将规划环评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下来,但它仍远没有达到令人“信仰”并遵从的程度。
尽管规划环评得以以立法的方式确立,但它终究没能摆脱“写在纸面上”的命运。这也正是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指出的,规划环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也没有一个追责的机制,所以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作为环评管理体系的“龙头”,规划环评“落地难”使整个环评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对于环保治理而言,这样的无力感一直都在。
把规划环评像钉子一样嵌入到各类规划的每一个环节,使环评成为规划不可绕行的正当程序。在这方面,环保部表示“正在全力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来推动相关法规的修订,同时也将“配合有关部门”严肃环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环保部门言之凿凿,然而一具体到与有关部门的“争取”与“配合”,其结果又会是怎样?当环保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现代化全局的关键问题之时,凝结起更大的环保共识已迫在眉睫。以源头治理为初衷的规划环评需要找到一种力量的源头,以推动绿色化转型重要抓手为使命的规划环评亦需要找到一种真正的抓手。
向公众参与寻求最大的民意支持与治理动力,是规划环评可以克服无力感的另一个力量之源。中国建设民主法治政府的努力,很大程度上就是一次向民意的回归,就是对公众权利的充分保障。为什么一些地方因环境问题一再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正是在于环境信息的不公开,公众意见的虚掷,以及相关部门对公众参与的漠视。
当然,充分尊重公众意见、体现民意向背,也是规划环评科学性的前提。公众才是环保的主体,这已是一个不惮于重申的环保观念。这不仅是因为他们身在其中,更因为一种切身的利益与共同的诉求,总能激发他们更大的监督与制约的力量,从而在环保博弈中真正发挥有效的制衡作用。
“面对经济转型的巨大压力,面对严峻的环境质量,我们等不起、拖不得”,因此,规划环评能否克服一种最深层的无力,能否找到它的存在感与力量感,最终也将决定经济转型升级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