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出台。文件强调,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取消暂住登记,实行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等。
《意见》体现了户口登记一元化、进城落户差别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口管理制度化等特点。其中,明确要求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同时,根据湖北城镇体系“一主两副”“城少镇多”“东密西疏”的特点,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科学控制武汉市人口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