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正在与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在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执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对车用LPG零售价格及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作出调整:2011年1月1日零时起,车用LPG零售价格由3.63元/升调整至4.5元/升,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1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
为何燃油附加费一涨就是一元?市物价局表示:此次车用LPG零售价格调整至4.5元/升,与3.63元/升的现价相比,出租车将增支约49元/车/日。根据调查,目前出租车行业平均每天营运车次约50次,燃油附加费增加1元,出租车司机每天增收50元/车,这与气价上涨造成的增支基本相抵。
目前,重庆市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达3元/车次,深圳市、桂林市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也是2元/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