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总体部署,国家铁路局围绕中秋和国庆铁路运输高峰期特点,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中秋、“十一”两节铁路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国铁综运输监函〔2015〕552号)进行部署,组织开展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监督检查。
9月下旬,国家铁路局成立了由运输监管司、安监司组织的2个督导检查组,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一道,深入北京、济南、石家庄、太原、合肥、福州等重点地区和京广、京沪、合福等高铁沿线,采取添乘机车、暗察暗访等形式,对客运组织、服务质量、安检查危、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等进行现场检查。9月份以来,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共检查单位和场所692家,共发现各类问题1892个,对严重问题隐患下发《监督检查问题通知书》188份。安全大检查期间实施行政处罚10次,处罚金额83.3万元,通过深入、持续的现场检查,保障运输高峰期铁路运输安全有序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