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过去30多年来世界上城镇化速度最快的国家,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升到2014年的54.77%。宽阔流畅的柏油马路,宏伟密布的高架桥,高耸林立的大厦和民居,让人们享受到了城市化带来的现代感。与此相对应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高楼大厦推动了电梯行业的飞速发展。中国电梯行业从全球的后发者成为保有量、年产量和年增量均为世界第一的领跑者,到2014年底,全国在用电梯总数已达360万台,年增幅还保持在15~20%的高速。
尽管电梯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是城市人每天都离不开的公共设施,然而它也在成为不少市民的梦魇。据不完全统计数据,2015年1~7月内,全国共发生电梯事故30起,其中造成27人死亡,11人受伤。这样的数字触目惊心!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捷工具怎么成了“吃人”、“伤人”的可怕代名词?
业内人士介绍,作为特种机电设备,电梯零件众多,结构复杂,在后期的维护保养中,遵章依规,每道环节都需要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和机构完成。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电梯还要能经受得起更加严峻的人流和物流考验,这就需要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
事实上,对于电梯安全,2014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就对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运维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法条,国家质检总局今年还启动了全国性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然而,当前电梯“吃人”事故仍然频发。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指出,究其根源可以看出,成文的法律规章未必落到实处,安全监管的力度赶不上行业发展的速度,机构和人员的技术资质满足不了行业的实际需求。
相关资料表明,电梯数量迅猛增长而监管部门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已成为当前造成电梯安全隐患的主要矛盾。近年来,全国多地电梯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统计显示,广州、南京、杭州“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2014年全年分别解救困梯人员14606人、10180人、6816人,平均每天分别解救40人、28人、19人。
在电梯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相关的管理漏洞迟迟未能补上。如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业主作为电梯产权的所有者,是承担电梯修理、改造或更新资金的责任主体,而当前在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中,却并没有电梯修理、改造或更新资金便利使用机制。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缺失或不足的房屋,更是难以筹集资金,用于解决电梯故障等问题,以至于质监部门即使发现了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也没有能力落实维修资金,并最终解决问题。
长期从事城市风险评估、研究城市运行安全的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也表示,电梯其实是一种相当安全的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率低于很多交通工具。然而,由于产权不清、资金不到位,或者责任不明乃至责任意识缺失等原因,许多电梯处于维护保养不足的状态,这就加速了电梯的老化,也更易引发电梯事故。
再比如,我国在电梯强制报废制度上有缺失。“虽然《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8条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但是报废的依据、标准并不明确。”朱伟说。
我们逐渐从乡村走进城市,从平房搬进楼房,从农耕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电气化时代还没有多长时间,公众对于机器设备这些“老虎”的厉害,还没有足够的重视。这就需要一些刚性的制度约束,去补足安全短板,相关职能部门面对全国360万台电梯这样一块安全监管的硬骨头,还需要落实责任主体,切实追究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