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及其团队用半年时间调研收集了103个与人生不同阶段相关的证件与证明,绘制了一幅“人在证途”图表。这张图表于2014年2月19日在广州市政协各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上亮相,引起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的重视。万庆良不无感慨地说:“我们不一定活到100岁,办证居然要办100多个!”
事实上,“人在证途”图表列举出的证件(证明)并非当下中国社会民众所需开具的全部。曹志伟说,“超过3000万人需要办的证”才有资格进入图表。100多份证件(证明),仅仅是金字塔顶端的“少数群体”。
证件与证明不仅类别众多,而且办理过程繁琐。据曹志伟团队调研,办理这103个常用证件(证明),需要经过近60个单位部门、盖100多个章、交28项办证费,而且在办证过程中,同样的材料需要在不同的部门重复提交。根据统计,在这103个证件(证明)的办理过程中,户口簿需要被提交37次,照片要被提交50次,身份证更夸张——需要提交73次。
种类繁多,办理手续复杂且部分求证内容“奇葩”的“证明”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社会症结?
政府服务理念欠缺——权力仍在任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徐双敏认为,“奇葩证明”频发问题的根源,在于相关部门的服务理念欠缺,没有完全做到“以人为本”。徐双敏说,“我们天天在喊增强服务意识,实际上还是从怎么方便自己的角度去管理,而非服务群众的角度”。也有评论称,“奇葩证明”的出现是权力任性的表现: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过大,没有根据法律和制度的规定来操作,有的甚至吃拿卡要、寻租牟利。
比如,有些单位要求办事者开具证明,并非因办事流程需要,而是为避免自己担责,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通过事先开具的“证明”为自己开脱,以置身事外,甚至有些本应由办事部门去办理、核实的工作,也要推给办事人到相关政府部门去开具证明——如果每个部门都希望把责任推卸给其他部门,办事群众要经历的折腾就更多了。
再如,有些证明的开具是需要收费的,于是便有相关部门为获取利益而多开证明,以此为自身谋利,却忽略公众利益——“证明你妈是你妈”事件中的陈先生,最终便是通过金钱解决了问题。现实中,像陈先生一样为拿到一纸“证明”而不得不花钱求解决的现象并不罕见,这也造就了某些部门的乱开证明、乱收费现象。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明确指出,“奇葩证明”的出现有两方面原因:第一,一些政府部门对自己的权力清单不是很清晰,没有厘清自己的权力边界;第二,政府的办事流程不够精简、强化,治理能力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更有评论总结性地分析道,“无证明,不存在”的行政管理手段,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服务主体与客体的倒挂,要求个人提供诸多证明才能获得某种服务,其目的往往是让服务部门免除信息筛查成本和后续的责任承担风险,是以个人的“多劳”来换取行政部门懒政惰政的“永逸”——它未能站在服务对象的位置来思考行政作为,根本上是一种行政本位与权力本位意识。
部门间信息无法共享——数据平台难建立
证件(证明)种类虽多,但是仔细推敲不难发现,很多证件(证明)间存在重复:既然户口本中已设置“婚否”一栏,就没有必要再开具“未婚证明”;既然已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再开具学历鉴定就未免有些多余;身份证上已记录出生日期,那么“是否退休”、“是否是老人”等信息便可一目了然,不必再办退休证、老人证……
证件(证明)数量众多、功能单一,办证地点分散,办证材料重复——为何存在这种情况?曹志伟认为,这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各自为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迟迟不能打破、跨部门信息无法共享,造成了“信息孤岛”。信息核实难度高,只能通过反复证明、反复核实消除壁垒带来的不确定性——这也是屡屡出现“奇葩证明”的原因之一。
有专业人士称,身处信息时代,充分运用先进科技,打破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是解决证明过多过滥问题的重要路径之一。
“让数据跑路”是治理“奇葩证明”的方向所在,但要在更大范围内推行,难度也不小。据湖北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处副处长吴哲群介绍,2010年以来,湖北省公安厅建立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与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等30多个部门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已经提供户口证明、婚姻证明等上百万次,但信息整合的过程困难重重:网络技术方面,需要做到在提供快捷服务信息的同时保证数据安全,不被篡改、泄露;数据交换设计方面,需要制定数据整合共享的标准,保障数据的权威性、唯一性、确定性,还要做到对数据的有效分析……吴哲群说:“建立统一的大数据平台是改革方向,但这需要以顶层设计解决各地各部门政策不统一、数据不兼容的问题,还要有政策法律支撑,非一朝一夕之功。”
个别不诚信现象由全社会埋单——信任感缺失
“我妈是我妈”、“结婚前未婚”等看起来简单明了、顺理成章的人之常情,为什么非要以书面证明的求证方式,将事情变得复杂繁琐?
有评论认为,“信任感”与“责任心”缺失当属“奇葩证明”生存发展的背景土壤。“责任心”缺失固然意指政府部门不愿担责,“信任感”缺失则指向包括政府及民众在内的社会全体。岳经纶指出,由于现今社会诚信体系和行政管理水平不高,“为了挡住一些造假和便于管理,政府部门不断提高门槛,而提高门槛的办法就是出具各种官方的证明”。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熊云分析,随着社会转型,大量“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许多部门、机构与公民个人打交道——特别是涉及资金、房贷、赔偿等的重要经济活动时,往往希望找个可靠的“保人”,在他们心目中,最合适的“保人”就是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于是在格式化的表格设计上直接列出“街道、社区盖章”,或者要求街道、社区出具相关证明,而这也使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基层机构深受证明之烦。
徐双敏对此有更为深刻的思考,她认为,这种因信任感缺失而寻求“保人”或者让群众自证的做法,有“个别不诚信的社会现象让全社会埋单”之嫌,即以少数人的不诚信为由“绑架”全社会。在她看来,职能部门把社区看成一个“可以担当责任的基础单位”,同样属于“把问题往外推”,是转嫁责任、“懒政”的表现。她说,政府与其向外部求保障,不如加强内部管理、更新管理手段。
市场开放、人口流动固然繁衍出不诚实、不守信等社会问题,然而当政府以“证明”之名传递、扩散“不信任”情绪时,其实也是在挑战群众对公权力的信任底线。
“奇葩证明”事件虽小,却有着复杂的内在成因,其折射出的社会弊病也因评论者视角不同而衍生出多种解读,比如:有评论认为,“证明”泛滥是因为一些部门对“证明”背后的权力和利益仍有留恋;又有网友称,“证明”繁多映照出庞大臃肿的管理机构,其背后是一些不必要部门和部门工作人员生存的供养;还有民众认为,“奇葩证明”的实质是官僚之风盛行……
我们追究“证明”的来源、探寻隐于“证明”背后的社会积弊,目的是找到症结、查出病因,以便对症下药,解决问题于根本。单位制度用几十年时间强化社会治理中的行政分量,使公民生活在被行政环绕的治理体系中;如今“证明”事件频发,是否意味着民众在以此为契机倒逼国家治理体制改革,以对不必要的行政机构、行政管理做减法?国家治理体制是否已步入时代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