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沙璐)从2015年第三季度起,GDP核算将从“累计GDP”将变为“当季GDP”。今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我国将实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改革的消息。
我国将实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改革,为此,与GDP统计相关的季度核算方式、数据公布内容将发生变化,同时,为了适应分季核算的新要求,国家统计局对1992年以来的季度GDP数据进行了全面修订。
与原累计核算倒减出的当季数据相比,采用分季核算方法计算的季度GDP数据在绝对额、速度和结构三方面均有所变化。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介绍,改革之后,公布内容将更加丰富,可以更加灵敏地反映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也可以推动我国季度核算的国际可比性。
本次改革最大的变化在于将季度核算方式从原来的累计核算改为分季核算,调整了季度的核算期,据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解释说,即从原来分别核算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累计GDP,改为直接核算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当季GDP,累计GDP由当季GDP相加得到。
为了适应分季核算的新要求,国家统计局对1992年以来的季度GDP数据进行了全面修订。许宪春表示,分季核算与累计核算的各季度GDP增速变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