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反弹。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成果,黑龙江省纪委近日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省农科院副院长刘德接受企业宴请、酒后驾驶公车交通肇事问题。2015年7月14日,刘德接受前来化验产品的某企业宴请。餐后,醉酒驾驶单位大众牌轿车回家,途中发生3车相撞交通事故。2015年8月,刘德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省纪委对其立案审查。
2.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违规到景区开会问题。2013年7月,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省内某4A级景区召开半年工作总结会,花费1.7万元。2015年8月,时任院长迟晓德受到记过处分,时任办公室副主任耿峰受到警告处分,其他2名院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
3.哈尔滨市道里区原科技局局长陆海林借用企业车辆及受贿问题。2012年7月,陆海林要求某企业购买了一台价值14.13万元的轿车,借给科技局供其本人使用。2013年10月,陆海林自行定价4万元(当时市场价为9.5万元)将此车购买,并过户到亲属名下。2014年12月,陆海林因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5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黑河市社科联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黑河市社科联向干部职工发放通勤费、通讯费合计3.7万元。2015年1月,社科联主席张清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全部收缴。
5.佳木斯市粮食局粮油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显军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11月和2013年4月,李显军两次外出旅游,用公款报销费用4565元。2015年7月,李显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6.伊春市乌伊岭区物资公司党支部书记张林涛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3月18日,张林涛借母亲经营的饭店开业之机,邀请同事参加典礼,并收受礼金。2015年5月,张林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依安县殡仪馆违规发放津贴问题。2013至2014年,依安县殡仪馆违规向职工发放各种津贴,共计11.2万元。2015年5月,馆长曲宝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铁山林场负责人曹维家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4月至11月,曹维家采取编制假工票的方式套取单位资金,用于招待他人钓鱼和吃饭,共计花费2.25万元。2015年3月,曹维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9.穆棱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新违反公车改革规定问题。赵新在已参加车改领取补贴情况下,于2013年5月向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分公司借用一台汽车,并在单位报销油费4665元。2014年12月,赵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明水县兴仁镇卫生院院长张午雷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张午雷的办公室面积26平方米,严重超出规定标准,一直未按要求进行整改。2015年8月,张午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中指出,当前“四风”问题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犹在,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清醒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通报要求,近期要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加大问责力度,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屡禁不绝或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按照“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要求,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