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精神,要求我们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结合文化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定信心、创新思路,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努力开创文化科学发展新局面。
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文化科学发展新理念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黑龙江省而言,就是要针对影响和制约文化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冲破落后观念的束缚,牢固树立文化科学发展新理念,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文化发展路子。一是破除“重文化、轻市场”的观念,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意识。深刻认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占领文化产品市场与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的一致性,统筹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正确处理文化产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加强”。二是破除“重地域、轻融合”的观念,增强文化发展的开放意识。深刻认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于文化发展的重要性,既树立世界眼光,认真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又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和城乡分离的格局;既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又欢迎有实力的投资者来兼并和重组文化企业,实现文化产业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三是破除“重经济、轻文化”的观念,树立文化经济新理念。深刻认识文化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具有强大的精神力量,而且能够直接推动经济增长,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拉动作用,从而积极推动文化和经济的融合。四是破除“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树立政府服务文化发展新理念。深刻认识推动文化企业走向市场不等于政府不管、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包揽,既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有效履行政府对文化发展的各项职责,创新管理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深化改革,加快建立文化科学发展新体制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黑龙江省而言,就是要在巩固前一阶段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重点推动市场化改革、公司化改造、集团化发展,加快建立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紧紧抓住国有文化经营单位转企改制这个中心环节,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尽快完成一般出版单位和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类期刊社以及新华书店、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等转企改制,继续推进一般文艺院团、党报党刊发行体制、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广播电视传输、电台电视台合并、重点新闻网站和非时政类报刊改革;着力推动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股份制改造,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培育一批自主经营、富有活力的文化市场主体;把转企改制同联合重组有机结合起来,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鼓励重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培育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二是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确定自主管理权限,激发发展活力。三是统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副省级城市以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三局合一”,推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政府职能转变。四是以供给、流通和消费为基础,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培育一批文化中介组织,完善文化产业化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注重服务,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体系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对于黑龙江省而言,就是要在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前提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一是推进文化惠民重点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优先安排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广播电视覆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工程,切实抓好社区、乡镇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文化活动试点工作,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二是扩大公共文化设施覆盖面。建设和完善一批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和完善一批满足城乡居民基本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服务平台和文化活动平台,建设和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打破按区域、按行政层级分配文化资源的体制,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推进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免费开放,推动各行业文化设施共用共享。三是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确保各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把加大投入与改革投入方式结合起来,采取设立基金、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后评估”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市场和社会团体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积极作用,采取政府采购、服务外包、志愿服务、奖励等多种形式,引导公共文化服务向多元化、社会化发展。
调整结构,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是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高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迫切需要。对于黑龙江省而言,就是要针对文化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偏小、集中度较低的实际,坚持结构好、布局好、效益好、可持续原则,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地域特色和资源优势,实施项目带动,促进产业集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向规模化、效益化、专业化转变。一是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深入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制定各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以具有比较优势的文化产业领域为重点,以大型文化企业为骨干,以区域文化品牌为依托,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设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二是加快推进园区基地建设。通过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以龙头企业、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培育壮大内容突出、特色鲜明、锐意创新、符合市场需求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三是大力培育龙头文化企业。把转企改制同联合重组有机结合起来,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鼓励重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整合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经营水平,做大做强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四是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抓住国家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发展物联网等机遇,以网络文化产业、新媒体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网上娱乐、网上出版、网上交易等文化新业态和网络媒体、移动媒体、触摸媒体等新媒体,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五是完善文化企业投融资体制。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和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机制,构建“文化+金融”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途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本地优质文化资源嫁接融合,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鼓励创新,努力取得更多高质量文化新成果
创新是文化繁荣发展的不竭动力。对于黑龙江省而言,就是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文化创意能力,努力生产创造更多为人民群众所喜爱的精品力作。一是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生产和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文化精品。二是自觉遵循创作规律。把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结合起来,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为龙头,鼓励支持作家、艺术家、理论工作者等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注重围绕市场需求开发特色文化资源,实现文化创意、生产、营销的有效衔接和拓展延伸,打造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品牌体系,打造京剧、评剧、龙江剧、通俗歌剧等精品剧目,生产和创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精品。三是切实加强生产创作引导。提倡健康有益的文化批评,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完善促进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文化人才的宣传、推介和奖励力度。
强化保障,不断激发文化科学发展新动力
注重统筹协调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黑龙江省而言,就是要坚持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强力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政策配套。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把文化改革发展摆到突出位置。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要求,完善文化改革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引导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推动文化发展的合力。二是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同时,从自身实际出发,借鉴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的成功经验,围绕人员安置、资金投入、社会保障、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等制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等参与分配制度,推行项目签约制、年薪制等,把引项目与引人才、引资与引智结合起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作者为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