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江苏、安徽两省及62个城市(镇)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我省鹰潭、樟树两市跻身其中,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同步发布。作为国家试点城市,两地的城镇化率将“领跑”全省,并承担着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的重任。
全国试点为何“花落”鹰潭与樟树
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为何独独鹰潭与樟树能入围全国试点?这得益于两地超前谋划,积极探索,为成功跻身国家试点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我省11个设区市中,鹰潭是一个“小市”:面积3556平方公里,2013年全市总人口114万人。为了破解城市框架小、城区人口少的难题,早在2009年,鹰潭市启动“人口倍增计划”,提出3年内增加10万城市人口的发展目标,当年,鹰潭市中心城区新增人口3.2万。
鹰潭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说,鹰潭近年一直在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通过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进城门槛,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为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奠定了基础。此外,鹰潭市本身比较“小”,一些试点举措也相对更加容易推广。
同样,樟树市能够被纳入全国试点,也与当地近年一直在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确权、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进行的一系列有益探索有关,与国家试点的方向较为吻合,因此,试点方案能得到专家的青睐。
试点市城镇化率要在全省“领跑”
最近,鹰潭市将推出户籍制度改革的新举措: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就可以在中心城区、县城申请登记为常住人口。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
按照我省的规划,到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接近或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的试点市,鹰潭与樟树两市的城镇化率要在全省领跑,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试点方案:到2020年,鹰潭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樟树市这两项指标要分别达到60%和46%。
这也意味着,8年时间,鹰潭市要实现约2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居住。“对于进城农民的利益保障,只做加法不做减法。”鹰潭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说,进城落户的农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等已享受的权益不会变,又可以享受城市的社保、保障房、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实惠。
樟树市发改委主任黄小平说,目前当地正在制定细化今年的试点任务,争取早日出台一系列具体实施细则。按照试点任务,到2017年,樟树要开展中心城区居民户籍“一元化”登记试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同等享受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服务。到2020年,全市建制镇的居民实行户籍“一元化”登记。
构建“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农民变市民,不仅仅是身份的转换,还要提供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一系列基本的公共服务,让农民能够在城里扎根。这笔庞大的开支由谁出?是各地遇到的共性难题,这也是鹰潭与樟树承担国家试点的主要任务之一。
一个农民“进城”的成本到底有多高?我省有关部门曾进行过初步匡算,一个农民“市民化”所涉及公共服务投入成本约为10万元。预计我省今后每年将有约70万农民进城落户,合计全省每年成本约700亿元。这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来完善配套政策,化解市民化成本带来的压力。
鹰潭和樟树的试点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探索出一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向全国推广。
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鹰潭市要分区域、分领域测算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费用及比例,建立以政府分担为主,企业和个人分担为辅的“三位一体”成本分担机制。今年底前,根据事权划分,科学核定、调整公共领域市、县两级分担比例,相应承担本地区财政支出;2016年至2020年,引导企业参与或承担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形成支持鼓励社会组织为个人融入城镇化成本分担体系的制度环境。
樟树市的试点任务,则是要构建市民化成本“一主二层三辅”的多元化分担主体,从养老、医疗等方面建立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一主”即政府为主体;上级政府通过“区域统筹、增量挂钩、专项扶持”落实相应责任。樟树市是地方水、电、路等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成本的主要承担者;“三辅”为个人、企业、社会三方参与成本分摊。个人承担进入城镇后的基本生活成本。农民工所在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企业分担的相应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人力资本投资。此外,还要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和福利机构在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