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案例是农村现代化的典型,农村现代化的动力在哪儿?城镇化在这一点上的表现是最突出的,所以我说这具有典型意义。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房寺镇的典型经验不可复制,但它提供的基本经验,工业化和城镇化推动的农村现代化模式,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基于这一点,根据我的专业,我提出两个指导思想与大家一起讨论。
第一,今天峰会的主题是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利用。什么叫城市?城市是人口和产业在一定空间上高度的、大规模聚集的社会形态,城市与农村是相对应的。一直以来我们的口号都是“农村城市化”,这其实是不准确的,严格意义上应该叫“农村现代化”,因为如果农村发展成为城市,那它就是城市而不应叫做农村了。怎样去理解农村工业化?我个人认为,农村工业化的实质就是农村为工业化提供土地。如果农村的工业成了规模,经过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良性互动,形成了城市,那就是另外一个概念了。那么何为城市化?城市化的本质是农村人口向城市大规模聚集的过程,是农村人口变为城市人口、农村人口转型转岗迁移融入城市的过程。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新型城镇化,我个人认为其最重要的内涵就是“以城带乡”,城乡居民公平地分享城市化的成果。
“以城带乡”的前提是什么?是城市的强大,城市的率先发展,城乡居民公平分享城市化的成果,而这里的乡村居民不仅包括被征地拆迁的居民,也包括那些远离城郊的居民。以往我们一发展工业化就必然带来农村的污染问题,但现在不应是这样,我们的城乡都要发展。因此我有一个结论,想要获得较高的生活水平,让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收入,那么在城市的消费就要比在农村更节约,因为集中居住使我们提高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效率,人们的社会水平也自然得到了相应提升,这是我讲的第一个思想。
第二,土地问题。土地制度是我们的基本制度,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城乡二元体制”,但我们的目标是“城乡一体化”,这两者是有矛盾的,我们现在还没有将怎样解决这一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中国的城市化目前正处在土地结构大变革时期,城市化用地扩张既伴随着农村用地被占用,又伴随着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收益利益的重构以及土地收益的分配等核心问题。在土地利用问题上,我们既面临资源的稀缺,又面临制度、政策上的约束,例如土地的二元制度,增减挂钩的用地政策等,都是土地政策上的问题。在土地利益问题上,城市化用地的增量与农村建设用地存在后者大于前者的置换关系,在这一问题上,房寺镇的做法值得我们实践。但现实问题是,我们的城市化政策滞后,我们并没有实现空间置换的政策,因此城市化用地要集约利用,既要满足合理的城市化用地,又不能对中国的粮食安全构成任何威胁。现在有一种提法叫“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对此我曾发表过一些不同意见,我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如果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了,那么接下来我们城市现有的一元土地制度将会变成二元土地制度。现在的城市社会是二元结构——市民和农民工,如果农村集体土地入市,那么接下来在市民化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将出现城市社会的三元结构问题,即传统的市民、农民工和拥有土地产权的人。
此外,我们可能还会面临很多风险。首先,我们处在一个社会结构大变动时期,农村集体作为一个区域性的社区,其成员的资质认定问题时时都在困扰着我们;同时,农村人口正在大量减少,每一个家庭的成员也都在发生着变化,婚丧嫁娶、生老病死,这都是管理的难点。第二个风险是村级干部的道德风险。第三个风险是集体资产经营的市场风险。这几个风险加起来使我们对待农村土地问题要尤其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