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近日报道,被称为武汉“史上最宽松”的大学生落户新政出台将近一年,落户由审批制改为准入制,其中有一条规定更是大降门槛,在武汉租房者,只要符合落户条件,可在房东地址上搭户。但是,来自武汉市公安局近日的数据显示,近6000人因新政落户武汉,其中,无一大学生通过租房方式办成落户。
记者调查这一“水月镜花”的原因,多是房东信不过租房的大学生。小向在汉工作已经三年,自称与房东关系很融洽,当他按新政商请房主出具房产证、土地证和同意书办理落户手续时,却遭到婉拒。记者以租房办理落户为由,随机采访10名正在出租房屋的房东,其中七人直接拒绝提供“两证”,仅三人同意,但必须由本人亲自带证办理。
我们暂且不必因此否定这座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接纳与包容,但租房搭户落空,无论如何有失古道热肠的武汉民风,影响人们对这座城市的亲近感和融入感,与刚刚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总觉得不那么协调。
租房搭户的落空,责任似乎在市民身上。可市民有自己的说法:一是家里最重要的证件给陌生人不放心;二是害怕租户违法犯事给自己惹麻烦;三是遇有拆迁还建担心搭户起纷争;四是房主如果配合办证,没有时间和精力保证。
平心而论,房主这些方面的担心其实都是正当合理的。倒是政府没有理由以房东“一定要利人”为前提制定政策,而给另外一个群体以方便。租与不租、租给什么人、出租房子能否顺带什么责任,这是一个公民的自由。强加于人,就有陷人于不义之嫌。没有法定依据,政府不能擅自增加和减少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且不说绝大多数有房出租人并不知道这一新政,即使是出台这一政策的人社和公安部门,大概不能说两大系统就完全没有房屋出租户,怎么就没一人做做样子,带头履诺新政,倘有“破零”,也能彰显率先垂范,又能掩饰新政窘境。
最近专家建议统一设立大学生集体专户,这样的方案早在十几年前就争取过,不管公安部门自己强调有什么专业门槛,我看与老百姓害怕搭户有一样的逻辑,那就是不愿意增加管理负担,担心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应强势的政府部门,你都顾虑重重,给普通市民的这份信任咋就这样慷慨,并乐观地预计新政会有十万大学生落户的效果,这样的政策仅仅是执行的问题吗?
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理当需要每个社会成员遵守权利和义务,同时尽可能地友善他人,方便别人。但是,当人们对自己的财产和安全都没有足够的安全感时,政府就不能主观地拔高他们的思想境界。强迫他们急别人之想,帮别人之忙,这不是群众观点,而是不接地气却与群众有关的“官点”。
其实,租房搭户落空不是一年后就突然发现的,这项政策出台一个多月,“遇冷”就初见端倪,当时网上出现一个贴子:教大学生怎样说服房东帮你落户。一年验证没有一人被说服。倘若人与人有诚信、社会环境优良、政务便民高效,同时做好宣传引导,相信武汉市民对人才的融入不会这么“冷”,外地大学生留汉租房搭个户不会这样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