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并将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实现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6月21日《新京报》)
随着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劳力流失等问题的日益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团结,更影响到农村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2014年已达到2.74亿,每年还有新增的600多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当前这部分农民工很大程度依靠外出打工增加收入,抛家别子,上不能对父母尽孝、下不能对孩子尽到教养责任,致使许多家庭被爱所弃,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为谋生计,追求美好的明天,不仅仅是城里人的梦想,更是广大农村土地上人们的梦想,这种梦想的权力是平等的。但由于受区域经济发展、文化水平、资源不均衡等因素影响,农村一直成为落后、贫穷的代名词,让远方的人望而摇头,让生于厮长于厮的人毅然离去。即使从这片土地成长起来的在外打拼的人,或者说有一定见识和原始积累的农民工,想回家乡创业,想在家门口谋生计,也会在创业环境不佳、培训和资金缺乏等现实问题面前怯步。
任何自主创业都离不开实现平台,对农民工而言也是如此。而今国务院《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还在“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中文件特别指出,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发展一批重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早中期创业企业集群发展的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抓住了解决问题的牛鼻子,尤其是在“互联网+”如火如荼语境下,国家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更将带动网络创业浪潮,对于农民工而言可谓实实在在的红利。
当然,解决好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仅仅是解决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前提条件,但真正要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要让农民工回家乡创业的冲动变为现实,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而且这也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过程。地方政府必须做好迎接广大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准备,不能让国务院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良好政策成为飘在空中的旗帜落不到实处,更不能盲目地以数字化指标来表自己的“政绩”。而应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本土地特点,在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外,还应主动指导和对接也们的创业梦想,让他们的创业梦想不仅有国家政策扶持,地方政府的科学指导,还有实实在在的动力和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