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千百万住房困难家庭生活改善,是惠民生、稳增长相互促进的重大举措,必须在已有成效基础上迈出更大步伐。
住房问题,从来都是最大的民生。一方面,城镇里的棚户区问题既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市容市貌,又严重影响着城市居民的安居质量,正如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所讲,“中国还有1亿多人生活在棚户区,如果棚户区问题不解决,我们何谈社会公平?”
另一方面,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的危房,都严重威胁着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以来,老居民楼进入“质量报复期”的事实被一次又一次事故坐实。有媒体梳理发现,近一个月内,全国至少发生5起塌楼事故,造成至少22人死亡。显然,今天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能救人于危难的“中国好邻居”,更需要的是把城乡所有的危房都进行一下检验和统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固或拆除,同时还需要帮助居民顺利实现搬迁。
以上现实原因都要求政府尤其是建设部门、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做大量细致的工作。需要明白的是,城市的发展,不仅仅包括新的商业楼盘的开发,不仅仅需要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更应该包括棚户区和危房的改造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如果说商业楼盘的开发,更多的是具有形象价值和经济价值,是在维护社会的“面子”,那么改造棚户区和危房就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是在维护社会的“里子”。
然而,无论是城镇的棚户区改造,还是城乡的危房改造,在现实操作层面,仍然面临不小的阻力。一者,1亿多人居住在棚户区、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加上尚无法鉴定和统计的城市老居民楼危房,工作量之大、任务之繁巨,可能超乎我们的想象。二者,拆迁、补偿过程中,必然遇到数不清的利益纠葛,也必然会出现或正当或不正当维权的钉子户,而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大量繁琐而细致的基础性工作。三者,拆迁、改造及建设成本,危房的鉴定与加固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也都将考验各地方政府的行政智慧。
会议所要求的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鼓励市场化融资,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必然要求。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还要确保工程质量,还要杜绝腐败与职务犯罪。在国务院做出统一部署之后,也将到了考验各地政府工作效率与工作态度的时候了。需要明白的是,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系列工作再难再累,也要不打折扣的做实做好。
在城镇化速率如此之快的当下,在居民住房权益总是备受质疑的当下,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正当其时。而共识早已达成——民生问题大于天。只有解决好这一问题,众多居民的幸福指数才有可能直线上升,而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得到很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