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昨天,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正式开始运作。今后,船舶油污事故受害者将得到更加充分的赔偿。
随着我国石油运量不断增加,油轮尺度日益大型化,船舶发生水上溢油事故的风险度越来越高。由于法律规定,船东的赔偿均为有限责任,所以船舶油污损害的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充分赔偿。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是一种油污损害风险分摊机制,主要目的是保障油污受害人的损失得以充分或者适当的赔偿,对于应对特大、大型船舶污染事故,有着积极作用。建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通过油污损害风险分摊机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动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这一政府专项基金,按规定对油污受害人包括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海产品养殖户、旅游业经营者等进行赔偿。
该委员会由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九家单位组成,负责处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具体赔偿或者补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