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4月20日起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自4月20日起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0.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对此,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表示,央行本次降准主要是为了应对经历下行压力较大所做出的选择,降准不仅有利于释放流动性,更能减轻银行负担,激发发展活力,提高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曹远征还称,2015年央行仍存在0.5个百分点的降准预期,可能一次实施,也可能分为两次,一次0.2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