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5月8日在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为公安系统学员作辅导报告时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按照孟建柱同志在开班式上的讲话要求,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大力推进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努力当好建设法治中国生力军。
郭声琨要求,要通过深入学习,全面掌握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方向,准确把握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准确把握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关键少数”的精辟论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郭声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捍卫人民民主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水平,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安定有序。要准确把握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把法治作为引领公安工作的“方向盘”、“指南针”和规范公安民警执法活动的“紧箍咒”、“安全带”,不断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正确处理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执法目的与执法形式的关系,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同感,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郭声琨深入剖析了当前法治公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首要价值追求,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生命线,坚持以打造法治公安为目标,以各级领导干部为关键,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积极构建完备有效的执法制度体系、科学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严格明确的执法责任体系,着力完善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郭声琨强调,要紧紧围绕强化法治理念这一根本,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提高法律素养。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敏感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善于借助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善于依靠法律手段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要创新法治教育培训模式,加强警营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民警的法律素养。
郭声琨要求,要紧紧围绕完善制度机制这一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备有效的执法制度体系。要着力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推动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要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标准、完善执法办案制度,使各个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使侦查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郭声琨强调,要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核心,进一步构建高效严密的执法管理和责任体系。要不断强化执法安全管理、执法流程监管,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产生。要健全完善执法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打造覆盖执法办案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链条。要深入推进警务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告知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努力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郭声琨要求,要紧紧围绕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领导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紧密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找、着力整改自身在执法理念、法律素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健全完善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全面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要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切实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重大职责。
郭声琨强调,要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以强烈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扎实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推进落实,努力为实现公安工作法治化、各项制度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改革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找准用力方向,鼓励先行先试,狠抓督促检查,做到蹄疾步稳、务求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和广大民警有更多获得感。
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何毅亭主持报告会。公安部党委成员杨焕宁、傅政华、孟宏伟、黄明、李伟、夏崇源、邓卫平、孟庆丰、刘跃进、王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属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