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6家污水处理厂因在27天内被发现两次超标排污,被开出总额2047.57万元的罚款。这是自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河北省环保部门首次开出的“按日计罚”罚单。河北省一名环境监察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对污水超标排放企业最高处罚金额只有20万元,对企业形不成震慑力,而新《环保法》提出按日计罚等刚性执法手段,为环保执法提供了利剑,并极大提高了违法成本。(4月21日新华社)
新《环保法》自今年实施以来,“按日计罚”虽然在各地屡有试点,但金额都不大,多数在几十万元之间,与以往的罚金相比,并没有实质的增多。这也一度让人质疑:“按日计罚”会不会沦为一种新的形式主义?不过这次在河北,首次实行“按日计罚”便开出天价罚单——2047.57万元,这样的罚单,在公众看来是大快人心的,毕竟,对于污染企业,就该“按日计罚”,就当“罚得其倾家荡产”。
就河北此次的千万罚单而言,其积极价值不言而喻,一方面,这说明新《环保法》并不是逗你玩,也不是纸上法律,而是会照进现实的,是“有牙”的老虎,企业若是排污不达标,必然难逃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的做法,也更有震慑价值一些,毕竟,倘若按着之前的陈规,罚款是封顶的,那对污染企业而言,无疑是没有警示价值的,因为其会在罚款与排污带来的利益之间算一笔账。
可以说,新《环保法》的亮点不少,如按日计罚,对污染企业的罚款上不封顶;如可问责官员,市长、副市长若不积极作为可采取引咎辞职制度;再如公益诉讼的引入……但是,若想好的法律不成为“纸老虎”,关键在于执行与落实。而今年,也是环保部门定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年,那对于法律中的规定,就不能停留在纸面上,也不能被相关企业“公关”了,而必须照进现实,以便更好地呵护好公众生活的环境。
众所周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指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这就是说,新《环保法》的“牙”如果只是“咬”到污染企业感觉到“疼痛”而不“致命”,违法企业未必真的害怕。因而,除了严厉的经济处罚之外,把违法排污企业纳入“黑名单”、强化刑事追究的力度等方法,都应提升议程。这样,才能真正使新《环保法》成为悬在违法企业头上的“一把刀”,促使企业不敢逾越法律底线。
不过,略显遗憾的是,按日计罚本是新《环保法》的规定,有法律规定就应该是一种常态,可如今的千万罚单居然成为新闻,这说明类似的事情仍然很少,也说明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从这个角度来说,新《环保法》除了要“咬”住污染企业外,更要落实执法不作为的问责制,破解“执法软、执行难”的问题。可以说,只有将治污与官员政绩考核真正联系起来,并落实责任终身制,地方官员对于治污才不敢怠慢。也唯有如此,蓝天白云才更加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