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亿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我想讲两点。第一,关于保障性住房。其一、现在国家在大力提倡保障性的住房,我觉得首先要明确保障性住房在我国住房供应体系中的比例关系,前段时间,有人说是双轨制,有人说是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比例到底是多少,我觉得国家应该有个指导意见。其二、保障性住房我建议还是以公租房为主,经济适用房这个类型不尴不尬,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地区,本身房价就低,经济适用房由于成本原因价格也不可能很低,这样就造成老百姓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能力和感兴趣程度都有问题。其三、大规模建设公租房,要考虑钱从哪里来?低收入人群大量集中带来的社会问题、运营成本和物业管理等一系列问题。
第二,市场调控。我觉得国家能不能更多的关注从购买、转让、持有等三个环节采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调节。比如在购买环节可采用有差别的税收政策,对于首次购房的、购买小面积的,国家可以免税甚至给予购房补贴,对于多次购房的、购买大面积的征收高额契税,用市场的手段把供应结构、中低收入覆盖等问题回归到市场化的轨道上去,包括转让和持有环节也是如此。而且在市场调控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大城市小城市的差异,城市发展程度的差异,不能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