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近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县处级女干部(包括正、副处级)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也并非“一刀切”,其中指出,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为何选定处级及高职称女性?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陈步雷认为,“延迟女性干部的退休年龄,是在劳动权上实现男女平等。”
延迟退休是否会影响养老金?陈步雷分析,县处级干部延迟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将会缩短,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将会延长,在此意义上,此举可以节省养老金开支,减缓财政压力。
谈及自愿选择为何不一刀切时,陈步雷表示,出于“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考虑,允许干部提出55岁退休的申请是合理的,“一刀切”的办法不符合“渐进”的要求。同时,政策的制定也需要尊重个人意愿,考虑到民众的生活习惯、代际抚养等因素。实行“自愿”原则可减少政策引起的震动。
那么延迟退休范围会否扩大?陈步雷推测,延迟退休的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但具体时间和扩大幅度需要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经济状况、现有政策来综合考量。如果要扩大延迟退休的人群范围,陈步雷分析认为延迟更高级别干部退休年龄的可能性较小。比如司局级以上干部的退休年龄已经较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