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近年来“城管”一词给人的联想并不美好,往往还不受人待见。如城管掌掴年近八旬菜农、城管围殴小摊夫妇、城管殴打妇女遭小孩怒呵等等如是,粗暴的执法不但触痛公众神经,让人揪心,更让城管的形象一度“妖魔化”。据报道,武汉将尝试建立一套“城管协管员”评定录用制度,对城管员进行星级评定。不免让人眼前一亮,拭目以待。并且在考评办法中让人窥见这种评价方式将带来的最直观改善,莫过于缓解了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火药味”,规避“吃拿卡要”。值得点赞。不失为让执法增添一份“柔情”。
不可否认,城管执法是一门艺术,贵在沟通,重在交流。生硬的语言和严厉的斥责,容易引起商户的抵触情绪,甚至可能发生冲突。但话又说回来,大城市人口高度密集,如果没有秩序,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到头来谁都活不舒坦,而且难免酿出大祸,闹出人命来。因此,城市需要秩序,应该没有异议。秩序怎么来?谁来执法?警察或城管。他们的工作需要什么?其实,需要理解和支持,也需要制度约束。而星级考评由社区居民、商户代表等共同组成的“大众评审团”对城管协管员工作等各方面进行打分,力争用柔情打破暴力,让执法从“心”做起,摒弃“拳头”思想,热心服务,耐心劝导,用心执法的确是幸事。但笔者以为,加强监督,严格规范,让其公平、公正地执法也相当必要。
公允地讲,城管执法的目的,本质而言在履行环境监督的职责。事实上,如果没有城管的正常执法,一个城市会变得脏乱差,给市民居住生活环境带来诸多的烦恼与不便。拒绝城管的劳动,到头来伤害的还是每个人自己。反观多地城管存在的暴力问题,有许多是自身造成的,但也有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如堵塞的道路、满地的垃圾、喧嚣的声浪、违规的搭建等等如是,不单是城管方面的问题,更有多部门的无为而治“后遗症”,而他们身处环节的末梢,就意味着必然碰到更多的冲突,必然受到更多的争议。因此办法也好,星级也罢,需的是多部门联动,更需要我们每个市民的理解与配合,让这份“柔情”执法彰显更美。
对城管“星级协管员”评定将分为三个等级,考评结果与城管协管员福利待遇及聘用情况直接挂钩。对未评上等级的协管员予以警告,并取消当年绩效目标奖,对当年2次未评上等级的协管员,由中队集体研究淘汰对象并予以辞退,不错。但必须把精力放在提高城管队员执法水平和素质上,细化法规保障。如果因为“电视问政”而处于风口浪尖的“本能恐慌”想出的虚招、雷招和怪招,那么再完美都解决不了城管困境,更摆脱不了功利心、作秀、赚口碑之嫌,让“柔情”执法失去意义。
一言以蔽之。城管所面对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城管在执法中,必须更讲究艺术,更注重人性化。但同时也考量着城市的管理者和设计者有没有前瞻考虑,能不能从实际出发,规划一部分摊贩区,如果城市决策者和设计者有一定前瞻,不为了政绩而冷漠甚至寡情地面对民生,一味给城管制造、增加压力,那么城管问题将不在是“临时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