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召开的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罢免仇和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根据决定,鉴于昆明市选举产生的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仇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罢免仇和的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由官渡区选出的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仇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5年3月19日被官渡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罢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2015年3月19日审查,对仇和的罢免符合法律规定,仇和的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