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在沈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沈阳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5-2020年)》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方案,到2020年,沈阳市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85%和73.75%,并完成15万人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0%,城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沈阳将形成快速路到县城、一级公路到新市镇、二级公路到乡镇、等级公路到行政村、油路到自然村的路网,实现客运公交覆盖行政村。与此同时,城乡供电可靠率、广播电视覆盖率以及安全饮水、集中供热和燃气管道的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 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在城乡环境方面,要实现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41%,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城乡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等目标。在宜居乡村建设中,要建成40个宜居示范乡镇、20个宜居示范样板村和550个宜居示范村;全部行政村均达到农村环境整治宜居达标标准;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基本形成。届时,一批高标准、现代化的新城新市镇和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新乡村,将从今天的蓝图变成现实。
近年来,沈阳市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截至2013年底,沈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80.21%,居全省首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10名,新建、改造了2000公里农村道路,改造了5055户农村危房,解决了58.75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54个乡镇、546个村实现宜居达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初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