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法学会获悉,由中国法学会倡议发起的中国—拉美法律论坛被纳入中国—拉共体论坛框架当中,将定期举办。这是2015年中国法学会积极开展“法律外交”取得的第一项重要成果。
这一成果在近日举办的中国-拉共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的成果性文件——《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2015-2019)》中予以确定。
据了解,自2010年正式提出“法律外交”以来,中国法学会积极构建全球合作网络,先后倡议发起了中国—东盟、中国—亚欧、中国—拉美、中国—非洲、中国—欧洲、东亚—拉美、金砖国家以及东北亚等八大区域和跨区域法律论坛,与世界上88个国家和地区的133个重要法学法律组织和机构签署了双边合作备忘录。
为夯实合作网络,中国法学会通过论坛指导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工作组和联席会议等方式,先后与俄罗斯、奥地利、安哥拉、马来西亚、蒙古国、秘鲁、古巴等国合作举办法律论坛,并在巴西成功举办首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签署了《巴西利亚宣言》,区域法律论坛交流机制逐步完善。
与此同时,作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中国法学会积极推动实施“中国法学家国际访学计划”,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法学法律专家学者走出去、讲出去,积极推荐中国知名法学家在国际法学法律组织担任领导职务,与发达国家扩大交流互鉴、与发展中国家深化务实合作的格局基本形成,法律外交全球布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据中国法学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法学会近一年来,通过标准化和程序化建设,先后建立了区域法律研究中心、培训基地、实务合作中心等30多个合作机构,并将政府外事部门、司法实务部门作为协同单位纳入体系,形成了集法学研究、司法实务、地方法学会、工商企业、院校律所等于一体的大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中非联合仲裁院”“金砖国家仲裁机制”等,为“走出去”保驾护航,逐步成为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开展法律外交、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