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理念创新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方式,破解信息共享障碍,推动国土资源信息化再上新台阶,切实发挥信息化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统筹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5〕16号)。
《意见》要求,以“国土资源云”统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国的“国土资源云”,要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三大平台”等已有的国土资源信息化成果为基础,遵循整体规划、统一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和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技术力量和社会资源,优先采用自主、安全可控设备和基础软件。转变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理念和方式,充分运用云服务推进本级国土资源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公开和网上服务,消除“信息孤岛”,扩大资源共享。
《意见》提出,加强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统筹。深化应用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向部机关各司局和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开通在线数据和系统应用服务,并根据各单位的具体需求定制数据分析和查询功能。拓展政务办公平台的服务范围,在信息网络安全可控的范围内扩大部政务办公平台服务对象,为部机关与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部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文件传输交换、在线查询、电子文件归档提供服务,为相关直属单位协助部机关开展业务工作创造技术条件。
《意见》明确,深化拓展数据共享服务。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全面实施《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2号),对于调查评价等基础数据,在不具备网上传输或在线增量更新的条件下,仍要坚持做好数据汇交。建立分布式数据共享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国土资源数据共享服务,研究制定国土资源数据共享服务的总体方案,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共享的分类分级体系。创新数据共享服务方式。面向国土资源系统内部、相关部门和行业、科研院所、社会公众等不同用户需求,设计和开发品牌信息产品。
《意见》要求,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部署。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部信息办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拟定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规划与实施方案,并会同部各司局和直属单位编制涉及全国性的专项国土资源信息化总体方案、以部或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信息化相关文件,要符合“国土资源云”总体框架要求,由部信息办审核,并经部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统一对外印发。
《意见》强调,加强信息化年度项目管理。强化对已有信息化项目成果的集成整合。规范重要数据的内部提供和对外发布。统筹部署国土资源政务管理工作相关的应用系统。部信息办要加强部向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署政务管理工作相关的各类应用系统的统筹,在各业务主管司局提出需求的基础上,统筹设计和统一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