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学生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根本;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落脚点。以学生为本,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以学生为本,就是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利,了解学生的实际需求,激发学生的创造活力,引导学生成长成才。对于广大教师来说,坚持以学生为本,应学会引导而不是左右学生、影响而不是支配学生、感染而不是教训学生,在平等交流和潜移默化中让学生体验美好、体验崇高、体验成功,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健全的人格、良好的素质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
坚持以学生为本,关键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学生看作权利主体,将思想教育同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学生看作行为主体,将外在引导与学生内在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掘学生的潜能;把学生看作生命主体,将知识传授与健康人格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把学生看作发展主体,将学生成长成才与个性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这就要求教师深入学生、关心学生,积极回应学生的利益诉求,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主张,多与学生进行平等、坦诚的交流,多与学生交朋友,不仅关心其学习,而且关心其生活;坚持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学生发展需要出发,把学习成长、健康生活、同学关系等作为对学生进行关心和指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关心和帮助困难学生,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着力培养志业精神
教师应该是一种能让人感到幸福的职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这一职业不仅是崇高的,也是幸福的。这种幸福感能够促使广大教师热爱自己的职业,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每个教师都能够在教书育人中体验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不是每个教师都能体验到基于职业而产生的幸福感。因此,增强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促进教师在教书育人中实现人生价值,应成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增强教师的职业幸福感,需要引导广大教师培养志业精神。现代教育学在传统职业精神基础上,提出了志业精神的概念。职业精神主要强调敬业爱岗,而志业精神更加深入,不仅强调敬业爱岗,而且强调立志终身从事某项职业,不断培养自我成就感、自我满足感、自我实现感,使敬业爱岗成为一种内在的自觉要求。在新形势下,教师不仅需要培养职业精神,更需要培养志业精神。只有着力培养教师的志业精神,才能不断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教师的教育和教学行为才会充满激情、饱含热情,更好地实现教育的各项目标。
精心塑造大爱师魂
教育是做人的工作的,而人是有理性的,也是有感情的。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需要以理服人,也需要以情动人。传统教育理论注重树立教师的权威和尊严,却相对忽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现代教育理论表明,爱心是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核心因素,也是教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如果失去了爱心,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生扭曲,就背离了基本的教育理念。现代心理学认为,爱作为人内心最深厚的情感,可以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可以让人充分地感受优美、体验崇高、品味温情。学生只有感受到爱才能感动,只有感动才能更好地行动。因此,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引导广大教师精心塑造大爱师魂。
精心塑造大爱师魂,需要教师注重加强和学生之间的感情交流,引导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科学,让学生的内心充满阳光、充满梦想。不论教育手段如何发达先进,不论教育方式如何丰富多样,教师都应始终怀着对学生的无私爱心,坚持和学生面对面,加强与学生的思想和情感交流,让爱的力量转化为教书育人的实际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