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工作
时间:2015-01-30 11:54:34
来源:城市化杂志
1月19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中央财政将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联合申报。试点城市应将城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年径流总量目标控制率应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试点城市按3年滚动预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