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宁纪检部门获悉,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日前分别对南宁市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黎敏生,南宁市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副主任劳以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黎敏生在担任广西隆安国营浪湾华侨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隆安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隆安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隆安华侨管理区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小型国有企业租赁经营、改制转让以及建设项目的工程款拨付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南宁市纪委审议并报中共南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黎敏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劳以卫在担任南宁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南宁市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南宁市纪委、南宁市监察局审议并报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劳以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