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12月5日《新京报》)
之前居住证没有统一的规范,叫法也不一样,有的叫暂住证。即使是改成居住证的地方,领证的条件也不一样,享受的待遇也不同,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仅从叫法上统一,而且在标准上也进行统一。以法规的方式进行约定,是从行政化向法制化的转型。
此次颁布的居住证有着多处亮点,办证的时间规定半年以上,在享受待遇上有了提升,原来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都有了明确,这些厚实的待遇缩小了地域之间,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差距,给外地人实实在在带来实惠。
现今不论是发达城市还是欠发达城市,不论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都有着来自不同地域的外地人,有的城市外地人甚至超过本地人,而其中外来工占多数。外来工从农村来到城市,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城市添辉增彩,在贡献的同时,个人的后顾之忧也随之而来,养老保险,医保等等,外地人不能享受当地人的待遇,在经济开支方面要承受更多的负担,在随迁子女教育问题要吃不少的亏,这些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外来工的稳定,从近些年来城市招工难看,无不与此有关。
再则,有些外来工多年在城市,有的十几年几十年,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已经习惯城市的环境,整个身心已经融入于城市,而最终还得还原,从城市回到家乡,这对不少外来工来说已经不适应和不习惯。自己把城市当家,而城市却把其当“客”,也显得有些不平等。
实行新的居住证标准,外来工不论走到哪,标准基本一致,无须为自己的后顾担忧,将大大的激发外来工的积极性,而更重要的是,无须为子女的上学问题担忧,可以尽可能的带随,从这个角度来说,有利于子女的教育,使“候鸟们”不留守或者少留守。
实行新居住证制度后,不能各行其是,各地的标准都得以此进行调整,该完善的完善,纠正不对的,补充有益的,使居住证真正成便民证、服务证。由此无需催着逼着外来人员办证,有这么多的优惠,有足够的吸引力,自愿办理居住证也将成一种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