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31 12:57:42
来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西安7部门组成“一厅式”集中办公,专为农民工讨薪。即日起,西安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7部门组成“一厅式”集中办公,专门帮农民工讨薪,办公到2015年2月10日结束。(12月30日《华商报》)
西安推出的“一厅式”讨薪举措不错,充分体现了当地政府部门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视。据悉,凡在西安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务工的人员,在自身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可向“一厅式”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反映,该中心专门受理和处置农民工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依法为农民工维权。无疑,有了“一厅式”讨薪,农民工讨薪方便快捷多了,再也不用东奔西走到处“求爷爷告奶奶”了,也不会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了。
实际上,“一厅式”讨薪在当地并非新生事物,而是早在十年前便开始实施了。据悉,自2003年起至今,西安市多部门每年都会进行“一厅式”集中办公,为农民工讨薪。十多年来经“一厅式”办公直接处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513起,涉及农民工2.13万人,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9664万元。由此可见,“一厅式”讨薪的效果非常显著。这样行之有效的好举措,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
不过,在为“一厅式”讨薪叫好的同时,也有一股酸涩和悲哀涌上心头。“一厅式”讨薪年年都搞,可为何还是无法彻底杜绝恶意欠薪的丑陋现象?“一厅式”讨薪的成效越显著、坚持的年头越长,越折射出欠薪痼疾之顽固——政府多部门联动,连续“讨”了十多年,可依然“按住葫芦浮起瓢”,挡不住某些用人单位前赴后继坑害农民工。
为何会这样?我看到报道里有这么一句话:“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且拒不接受人社部门整改指令,将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可是,依法追究为何还要设定一个前提,就是“且拒不接受人社部门整改指令”?假如欠薪单位接受人社部门指令进行整改,是否就不用追究其法律责任了?违法成本如此之低,在客观上难免会起到纵容作用——我就不给农民工足额发放工资,没被查出来,我赚了;查出来了,大不了补发工资了事。依法办事本不该人为地添加条件,否则有故意“放水”之嫌。
当然,这么说并非认为“一厅式”讨薪就是在搞形式、走过场,毕竟,对劳动法规执法不严甚至有法不依的问题,很多地方都存在,甚至可以说是普遍现象。跟某些地方比起来,西安能够出台“一厅式”讨薪的举措,已经算是做得很不错的了。各地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唯有如此,方能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刚性和力度,让用人单位不能欠薪、不敢欠薪,让农民工彻底告别“年年辛苦、年年讨薪”的尴尬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