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虽然企业最根本的利益就是追求效益,但实际上企业的效益和社会责任是相辅相成的。”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谈到企业社会责任时说,如果一个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那一定是一个声望好、形象好、社会评价高的正面形象,其所销售的产品和带来的服务也同样会得到市场的认可,“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济利益是相辅相成、同步的,彼此并不抵触。”
秦虹介绍说,其在学术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主要会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一家企业能够遵纪守法、照章纳税、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秦虹将其称为“这是所有企业最底线的社会责任”。
第二个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是能够体现在节能环保、保障企业员工利益等方面,秦虹说企业关乎社会利益,社会需要安全的水、清新的空气、美观的建筑。
企业在第三个层次的社会责任,秦虹理解为就是企业在壮大规模并拥有实力之后,外履行好前两个层次的社会责任后,能够尽可能地回馈社会,也就是在社会或者公众面临困难、需要救助的时候,企业能够对社会有更大的贡献和帮助。
“这三个层次已经被纳入住建部政研中心设计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秦虹介绍说。据悉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是作为这次中国责任地产评选的学术支持单位。
秦虹说,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产生了深刻的体会,比如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标杆企业作为整个行业的引领作用非常明显。
“万科是全国最大的房地产企业,市值和销售量规模在全国排名前列,但是其实除了经济和经营层面的业绩之外,万科也在很多方面体现了社会责任。”秦虹说,“万科这些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树立的标杆作用很明显,很多企业会模仿,不仅模仿他们的经营模式,也会模仿他们的经营理念。”
另外,秦虹也认为,房地产企业在推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比其他企业更有价值和成效。“因为房地产企业受到更多的关注,房企的产品涉及到千家万户,它们的每一栋建筑都涉及到城市的形象。”秦虹说,房地产企业做得好与不好,既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发展,也关系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