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主席张高丽8日主持召开2014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国家工作方案(2014-2020年)》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14-2020年)》等,对进一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出了部署。
张高丽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李克强总理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深入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同时,我国部分生态系统退化严重,一些高等植物、脊椎动物受到不同程度威胁,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不足问题突出。要把保护生物多样性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任务,作为维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根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保护工作。
张高丽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在抢救性保护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系统性保护工程,提高保护工作的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要深入开展调查评估和观测,掌握生物多样性基础状况和动态变化,积极开展保护和利用科学研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坚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加大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力度,规范采集、收集、研究、开发、交换、贸易等活动,确保提供方和利用方惠益共享;抓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合力。
张高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狠抓落实,加强保障措施,确保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立法,抓紧制定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把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进一步细化实化。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推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再上新水平。